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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員眷屬服務
船員眷屬辦理登輪應注意事項
凡欲辦理基隆港(或高雄港)之船員眷屬登輪者,請依下列規定事項辦理,以利登輪證之順利簽發:
基隆港
登輪者申請資格:
- 船員之直系親屬(配偶、父母親及兒女)
辦理登輪者所需證件:
- 國民身份證影印本
- 父母親及兒女另需戶口名簿正反面影印本壹份
- 請附上船名及船員姓名
將上述資料傳真或郵寄至基隆辦事處
高雄港
第一次辦理登輪者,所需證件:
- 國民身份證正本
- 船員之直系親屬(父母親、兒女)另需戶口名簿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壹份
再次辦理登輪者,所需證件
- 國民身份證影印本
- 船員之直系親屬需戶口名簿影印本
- 上一次登輪之登輪證
高雄港辦理登輪特別注意事項:
為配合高雄港警所辦理登輪證新規定,船眷再次辦理登輪者,除預先寄出所需證件至 高雄辦事處,並請於船到港前親至辦事處領取相關文件(由辦事處填妥)後,由船眷 持相關文件向碼頭門口之港警查驗登記站辦理登輪證,蓋上登輪簽證章後即可登輪。
說明:每一次辦理登輪後,請妥為保存登輪證,以利下次辦理登輪;如果遺失,則需 上述 1, 2 項及本人印章才能辦理!!
一般注意事項
只有船員之配偶及直系親屬可以辦理登輪。
當航次上、下船之船員的眷屬請勿辦理登輪。
請於船舶到港前五日將所需證件寄至基(高)辦事處(
請用掛號信郵寄!
),並請註明要辦理登輪之船名、船員姓名及眷屬姓名。
進入港區登輪請注意自身及隨行家人之安全。
不可攜帶任何違禁品及未經報稅物品進出港區,若有違反有關規定而遭取締或處罰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。
如遇當月下船者,請勿辦理登輪。
登輪洽詢事宜請向
長榮海運公司基隆辦事處
基隆市中正路 26 之 1 號 2F 電話:(02)24284131(五線)
長榮國際公司高雄辦事處
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 177 號 電話:(07)3378188-3378190
長榮海運公司 船務本部海務部海員一課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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